八分之說,議論紛紜,蔡文姬
①述父邕語曰:“去隸八分取二分,去小篆二分取八分。”王愔曰:“王次仲始以古書方廣少波勢。建初中以隸草作楷法,字方八分。”張懷瓘
②曰:“八分減小篆之半,隸書又減八分之半。”又云:“八分則小篆之捷,隸亦八分之捷。”蔡希綜
3曰:“上谷王次仲以隸書改為楷法,又以楷法變八分。”王應麟
4曰:“自唐以前,皆謂楷字為隸,歐陽公《集古錄》始誤以八分為隸。”東魏《大覺寺碑》
5題曰:“隸書”,蓋今楷字也。洪邁
6以晚漢之隸書為八分。吾丘衍以秦權、漢量為秦隸,未有挑法
7者為八分,比漢隸則似篆,以《石經》
8為漢隸有挑法者。包慎伯
9曰:“凡筆近篆而體近真者,皆隸書也。中郎
10變隸而作八分,八,背也。言其勢左右分布相背然也。”
按王愔、蕭子良
11謂“上谷王次仲作八分。”衛恆云:“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。”又敘梁鵠弟子毛宏,始云今八分皆宏法。按梁鵠已在魏時,毛宏更後。若毛宏始作八分,則漢、魏有挑法者,《石經》等碑已備之矣。若如包氏說,中郎始變隸作八分,則中郎之前,《王稚子闕》
12、《嵩高銘》、《封龍山》
13、《乙瑛》等碑已有挑法,何待中郎變之?且中郎《勸學篇》云:“王次仲初變古形”,則非邕可知也。若吾丘衍以篆未有挑法者為八分,則張昶八分碑乃即《華岳碑》,衛覬金針八分書
14及《受禪表》
15,皆有挑法者。若從王氏之說,以今楷書為隸書,以漢人書為八分,斥《集古》謂“漢人書曰隸”為誤,則《序仙記》稱“王次仲變蒼頡書為今隸書”,則謂八分為隸亦可,是永叔
16亦不誤也。
王次仲作八分,張懷瓘從《序仙記》,以為始皇
17時人,王愔以為建初時人,蕭子良以為靈帝
18時人。雖不能辨,而有挑法之隸,起於安、和
19之時,亦必為建初前人
20,必非靈帝時人也。然建武時《三老》、《尊楗》、《郫縣石刻》,筆法已有漢隸體,則次仲之作,亦不可據。張懷瓘《書斷》又云:“楷隸初制,大範
21幾同,後人惑之。學者務益高深,漸若八字分散,又名為八分。”高南阜
22《八分說》:“漢末伯喈始添掠捺
23,‘八’字左右而分布之,是為八分。為分別之分,非分數之分也
24。”
翁方綱《隸八分考》,據此兩說,引《說文》“八”字條:“八,別也。象分別相背之形。”並引“秀”字、“詹”字、“介”字,有“八”字義,以為必作分別、分列解,因攻齊胡公楷有衷為偽。諸家以八分先於隸為謬。又謂分劑、分量、分數之分,《玉篇》
25及《禮記》
26:“分無求多,禮達而分定是也。”此字自古無讀平聲之理。杜詩:“大、小二家生八分”,押平聲。即以“分”字音義論之,其為分布、分列之分可無疑惑,其說甚辨。按古音無平仄之分,《離騷》
27“好蔽美而稱惡”,與“惡導言之不固”、“哲王又不寤”為韻,則以入聲之“美惡”,讀為去聲之“好惡”。《急就章》
28:“萬方來朝,臣妾使令。漢地廣大,無不容盛。”是以“於以盛之”之平聲為去聲也。則漢人無平、去聲之別可知。《玉篇》,杜詩皆在沈約
29之後,豈足據乎?
【注釋】
①蔡文姬:即蔡琰(yǎn)。生卒年不詳,東漢陳留圉(今河南杞縣)人,字文姬,一作昭姬。蔡邕女。博學有才辯,通音律,善書法。相傳其書得父蔡邕真傳,又下傳衛夫人。宋黃庭堅《山谷題跋》雲:“蔡琰《胡笳行》自書十八章,極可觀,不謂流落,僅余兩句。”著有《悲憤詩》五言、騷體各一首,及琴曲歌辭《胡笳十八拍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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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張懷瓘:約生活在唐玄宗開元——肅宗乾元年間,海陵(廣東陽江)人。歷率府兵曹鄂州長史、翰林院供奉。工真、行、小篆、八分書。唐呂總《續書品》雲:“懷瓘草書繼以章草,新意頗多。”宋朱長文《續書斷》列其書入能品。平生所著書論尤多,有《書斷》三卷及《書議》、《書估》、《六體書論》、《文字論》、《論用筆十法》、《玉堂禁經》、《評書藥石論》等。其間,以《書斷》最為著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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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蔡希綜:唐濟陽(山東濟陽)人。一說曲阿(今江蘇丹徒)人。為東漢蔡邕後裔。希逸、希寂之弟。通儒術,尤尚書法。明陶宗儀《書史會要》雲:“希綜工翰墨,兄弟三人,皆為所重。”有玄宗天寶十二年(753年)行書《治浦橋記》傳世。撰《法書論》一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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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王應麟:(1223—1296年)南宋學者。字伯厚,號深寧居士。慶元(今浙江寧波人)。淳祐進士。官致禮部尚書兼給事中,因與留夢炎不合,辭官東歸。平生精於經史、地理,善長考證,著述頗富,計有《深寧集》、《玉堂類稿》、《披垣類稿》、《漢藝文志考證》、《通鑑地理考》、《困學紀聞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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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《大覺寺碑》:又稱《東魏大覺寺碑》。碑舊時在洛陽。有陰、題為“韓毅隸書”。毅為當時知名書家。宋趙明誠《金石錄》指為“蓋今楷字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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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洪邁:(1123—1202年)南宋史學家。字景廬,鄱陽(今江西波陽)人。紹興進士。嘗於紹興三十二年(1162年)出使金國。乾道三年(1164年),遷起居郎,拜中書舍人兼侍讀。直學士院,繼其父兄任此三職。後復進為龍圖閣學士,端明殿學士。平生涉獵經史,考閱典故,著述甚夥,最要者有《容齋五筆》、《夷堅志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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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挑法:波挑之法,即指使隸書筆畫中呈現波磔狀態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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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《石經》:將《周易》、《尚書》、《毛詩》、《爾雅》等儒家經典刻之於石,種類很多,如《熹平石經》、《三體石經》、《開成石經》、《蜀石經》、《嘉祐石經》、《南宋高宗御書石經》、《清石經》等。此處當指《熹平石經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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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蕭子良:(460—494年)南朝齊宗室大臣。字雲英,南蘭陵(今江蘇常州西北)人。齊武帝第二子。封竟陵王。歷任會稽太守。丹陽尹、南徐州及南兗州揚州刺史、司徒等職。好交結儒士,談論風雅,兼信佛學。曾於建康“西邸”廣集才學之士,抄五經百家,編成《四部要略》。有《南齊竟陵王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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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《王稚子闕》:或稱《王稚子雙闕》。東漢元興元年(105年)刻。石在四川新都縣彌牟鎮。隸書。右闕一行十六字;左闕一行十四字。右闕宋拓本全文完好,明時泐“王稚子”三字,清雍正九年(1731年)沒於溝中。左闕宋拓本全文完好,明以後拓本“州刺史雒陽令”等字皆有損泐。書風雄放渾遒,清翁方綱跋為:“法度古勁,過於鍾、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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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《封龍山》:即《封龍山碑》,又稱《封龍山頌》。東漢延熹七年(164年)立。石在直隸元氏(今河北元氏縣西北)。清道光二十七年(1847年)為元氏知縣劉寶楠訪得。隸書,十五行,行二十六字。此碑筆力強勁,偉岸絕倫。清方朔跋之雲:“字體方正古健,有孔廟之《乙瑛碑》氣魄,文尤雅飭,確是東京人手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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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金針八分書:《古文苑》:卷十一《牟準題魏侯碑陰》:“魏《大饗群臣上尊號奏》及《受禪表》,覬並‘金針八分書也’。”近人以“金針”只有小篆才具有,故疑其當為二種書體,即“金針、八分”各為一也。或又疑牟準一文屬於偽造,根本就無“金針八分書”之體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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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《受禪表》:又稱《受禪碑》。三國魏黃初元年(220年)十月刻。石在河南臨穎三十里繁城鎮。《漢隸字源》引唐劉禹錫《嘉話》雲:《受禪表》乃王朗文,梁鵠書,鍾繇鐫字,謂之“三絕”,或又有為鍾繇書,然皆不足據。隸書。三十二行,行四十九字。有額,陽文篆書“受禪表”三字。前人評其書為“雍雍雅度,衫履自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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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始皇:嬴政(前259—前210年),秦朝的建立者,前246—前210年在位,世稱秦始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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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必為建初前人:此句有誤。建初為東漢第三個皇帝劉炟年號,而和帝、安帝均在其後。既言挑法之隸,起於安帝、和帝時候,何又可以言王次仲必為建初前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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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高南阜:高鳳翰(1683—1743年),字西園,號南村,晚年號老阜,南阜老人。山東膠州人。雍正初,以薦得官,曾做安徽績溪知縣。後因右手病廢,遂改左手作畫,號尚左生,丁巳殘人。工書法、善篆刻。於書,尤精隸草,於畫,山水、花卉皆佳,不拘成法,蒼渾古雅。著有《硯史》、《南阜山人全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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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掠法:即撇法。蔡邕《九勢》雲:“掠筆,在於趯鋒峻趯用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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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《玉篇》:字書。梁顧野王(519—581年)撰。三十卷。本書是繼《說文》之後一部重要字書,共收字一萬六千九百一十七個,體例與《說文》基本相同,分五百四十二部,排列順序也與《說文》略同,但於每字下先注反切,再引群書訓詁,解說頗詳,並有例證。對字形注重篆隸的變遷。成書於大同九年(543年)。
↩
26《禮記》:又稱《小戴禮》、《小戴記》、《小戴禮記》。儒家經典。傳為西漢戴聖編。四十九篇,後訂為十二卷。所收均產生於公元之前,多取材於周秦古書。為研究古代社會、儒家學說和文物制度的重要參考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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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《離騷》:《楚辭》篇名。戰國時楚人屈原所作,為《楚辭》中最長的一篇。“離騷”,舊解為離愁,或又解為遭憂,或更又解為牢騷。全篇充滿了作者對楚國命運的關懷、渴求改革的熱烈願望,對崇高理想的追求。全篇大量地運用比喻、神話以及豐富的想象力,使作品表現出強烈的浪漫主義色彩,為後世的文學帶去深遠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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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《急就章》:指“章草”。唐張懷瓘《書斷》卷上《章草》:“王愔雲:漢元帝時史游作《急就章》,解散隸體,兼書之,漢俗簡惰,漸以行之是也。此乃存字之梗概,損隸之規矩,縱任奔逸、赴速急就,因草創之意,謂之‘草書’。”故後世人叫“章草”為“急就章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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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沈約:(441—513年),南朝梁大臣、文學家、史學家。字休文,吳興武康(今浙江德清西)人。官至尚書令,首創“四聲”之說,曾與謝朓等人開創“永明體”,講求聲律對仗,推動詩歌走向格律化。永明間,繼前人之緒,撰成《宋書》一百卷,體例齊備。著有《晉書》、《齊紀》、《四聲譜》等,但均散佚。今存《沈隱侯集》,系明人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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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譯文】
關於八分的解釋,說法很多,東漢蔡文姬記述她父親蔡邕的話說:“去掉隸書的八分而取其二分,去掉小篆的二分而取其八分。”北魏王愔說:“王次仲根據古書方廣少波磔的特點,於東漢建初年間始以隸草法作楷字,字才出現八分。”唐代張懷瓘說:“八分減去小篆的一半,隸書又減去八分的一半。”又說:“八分書就是小篆的快寫,隸書就是八分書的快寫。”唐代蔡希綜說:“上谷人王次仲根據隸書變化出楷書,又根據楷書變化出八分書。”南宋王應麟說:“唐代以前,都稱楷書為隸書,歐陽修公《集古錄》上最早將八分誤為隸書。”東魏的《大覺寺碑》上題的是隸書,其實是今天的楷書。南宋洪邁以漢末的隸書為八分書。吾丘衍以為秦權和漢量上的字為秦隸書,沒有波磔的為八分書,用來與漢隸比較則像篆書,以為《熹平石經》便屬於漢隸手中帶有波挑的那種。包世臣說:“凡是用筆接近篆書而結體接近真書的,都是隸書。蔡邕變化隸法而創造八分書,八,就是相背,即指字的體勢筆畫左右分開相背的樣子。依照王愔、蕭子良說的“上谷上王次仲創八分書。”衛恆說:“上谷人王次仲始創楷書。”又敘及梁鵠弟子毛宏,第一個提出八分書為毛宏創法。據考梁鵠已是三國魏時的人,毛宏還要晚些。如果是毛宏創的八分書,而帶波磔的字卻在《熹平石經》等碑中早已經有了。如果像包世臣所說,是蔡邕最先變化隸法創八分書,但在蔡邕以前的《王稚子闕》、《嵩高靈廟碑》、《封龍山碑》、《乙瑛碑》等碑中已具有波挑法,哪裡還用得上等蔡邕來變法呢?況且蔡邕在他的《勸學篇》上說過是“王次仲最早變化古法”的。如此看,八分書不是蔡邕所創已是很明白的事了。如果像吾丘衍所說的,以篆書而沒有波挑的為八分書,那麼張昶的八分書碑,也即《華岳碑》、衛覬的金針八分書以及《受禪表》,則都是具有波挑的。如果按王應麟的說法,以今天的楷書為隸書,以漢代人書為八分書,指責歐陽修《集古錄》上所說的“漢代人書叫隸書”的說法為錯誤說法,不過《序仙記》上說“王次仲變化蒼頡書為今天的隸書。”這便說明八分書稱為隸書也是可以的,歐陽修的說法也是對的。王次仲創造八分書,張懷瓘依照《序仙記》的記載,以為王氏為秦始皇時人,王愔以為是東漢章帝建初時人,蕭子良以為是東漢靈帝時人。雖然不能看出哪種說法正確,但有波挑的隸書,起始於東漢安帝、和帝的時候,也就說明王氏當為建初以前人(此句有誤,見注),絕不是靈帝時候的人。但建武時《三老碑》、《尊楗閣題記》、《郫縣石刻》,均已出現有八分書的筆法,那麼說明王次仲創八分書的說法也不可靠。張懷瓘《書斷》上還說:“楷書和隸書初始的形制,大體上差不多,後人不易辨清這一點。學者們力求增大其高深,以其字形漸像八字左右分開,又再給它取了‘八分’的名字。”高鳳翰《八分說》上言:“東漢末年蔡邕開始加添進‘掠’法,‘八’字左右而分散開去,這叫做八分。是分別的分,不是分數的分(讀去聲)。”
翁方綱《隸八分考》一書,根據以上二種說法,引了《說文解字》中的“八”字條說:“八,就是別,像分別相背的形狀。”並舉出“虧”字、“詹”字、“余”字都有“八”字之義,認為必定是作為分別,分列解,因而還攻擊胡公棺上出現的隸書是偽造的。各家都認為八分書早於隸書的說法是荒謬的。還說“分”字應讀為分劑、分量、分數的“分”字,顧野王《玉篇》中的讀音為扶問切,在去聲二十三“問”部。《禮記》中“分無求多,禮達而分定是也。”也說明“分”字自古來就沒有讀平聲的道理。杜甫詩中“大小二篆生八分”的“分”字押平聲。就拿“分”字的音、義來講,其作為分布、分別的“分”,是可以不用疑惑的,此說很有點說服力。考古音中沒有平、仄的分別,《離騷》中的“好蔽美而稱惡”與“恐導言之不固”、“哲王又不寤”的用韻,就是將入聲的“美惡”之“惡”讀成去聲的“好惡”之“惡”。《急就章》上的“萬方來朝,臣妾使令。漢地廣大,無不容盛。”就是將“於以盛之”的平聲“盛”讀成去聲的。那麼由此可知,漢代人是不存在有平聲和去聲的區別的。《玉篇》和杜甫詩都在沈約之後,怎麼夠得上引以為據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