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代坤《广艺舟双楫注译》卷二|分变第五(四)

鄧代昆《廣藝舟雙楫注譯》卷二

分變第五 (四)

蓋自秦篆變漢隸,減省方折,出於風氣遷變1之自然。許慎《說文·敘》詆今學2,謂“諸生競逐說字解經誼3,稱秦之隸書,為倉頡時書云,父子相傳,何得改易?”蓋是漢世實事。自倉頡來,雖有省改,要由遷變,非有人改作也。吾子行4曰:“崔子玉5寫《張平子碑》6,多用隸法,不合《說文》,卻可入印,全是漢人篆法故也。”桂未谷7曰:“《說文》所無之字見於繆篆者,不可枚舉。繆篆與隸相通,各為一體,原不可以《說文》律8之。”蓋子玉所寫之隸法,《說文》所無之繆篆,皆今學家師師相傳,舊字舊體,展轉傳變可見也。
《志》9乃謂秦時始建隸書,起於官獄多事,苟趨省易,施之於徒隸;許慎又謂程邈10所作。蓋皆劉歆偽撰古文,欲黜今學,故以徒隸之書比之,以重辱之。其實古無籀、篆、隸之名,但謂之文耳。創名而抑揚之,實自歆始。且孔子《五經》11中,無“籀、篆、隸”三字,唯偽《周官》12最多,則用莊子、韓非子13者。又“卿乘篆車”14,此也歆意也。於是篆、隸之名,行於二千年中不可破矣。夫以篆、隸之名,承用之久,驟而攻之,鮮有不河漢15一者。吾為一證以解之,今人日作真書,興於魏晉之世,無一人能指為誰作者。然則風氣所漸移,非關人為之改作矣。
【注釋】
1遷變:從一種情況或一個階段到另一種情況或另一個階段的變化轉移;事物逐步的變化轉移。
2今學:即“今文經學”,經學中研究今文經籍的一個流派。今文經,指漢代學者所傳述的儒家經典,用當時通行的書體(隸書)記錄,大都沒有先秦的古文舊本,而由戰國以來學者師徒父子傳授,到漢代才一一寫成定本。漢武帝時,採納董仲舒、公孫弘的建議,表彰儒家經典,建立經學博士,所用的都是今文經籍。在清代,今文經學還曾成為過資產階級改良主義變法主張的重要理論根據。
3誼:通“義”。意義、字義或文義。《漢書·嚴彭祖傳》:“質問疑誼”。
4吾子行:吾衍(1272—1311年),字子行,號竹房。史傳多作吾丘衍或吾邱衍。浙江太末(今衢縣東北龍游鎮)人。好古博學,善書,尤精於篆,獨步當時。明王禕《忠文公集》云:“子行工於篆籀,其精妙不在秦、唐二李下。性放曠,不事檢束,眇左目,左腳跛,而風度特蘊藉,每以郭忠恕自比,自號貞白處士。”通書論,著有《三十五舉》、《字源七辨》、《論寫篆》、《論科斗書》、《續古篆韻》等。
5崔子玉:崔瑗(78—143年),字子玉。涿郡安平(今屬河北)人。精歷數,通《易傳》。官至濟北相,工書,尤善章草。師承杜度,並稱“崔、杜”,書為張芝所宗。唐張懷瓘《書斷》卷中列其章草為神品,小篆為妙品。李嗣真《書後品》列其小篆為品上之上。謂曰:“崔氏愛效李斯,點畫皆如鐵石,傳之後裔,厥功亦茂。”復善書論,著有《草書勢》、《篆書勢》等。
6《張平子碑》:漢碑。無年月。石久佚,拓本也不得見。趙明誠《金石錄》載,為其友劉斯立於宋政和間得自南陽,凡七十二字。
7桂未谷:桂馥(1736—1805年),字未谷,一字冬卉,山東曲阜人。乾隆進士,知永平縣。以分隸篆刻擅名,精於考證碑版。清楊翰《息柯雜著》云其“一生精力,萃於小學,故隸書直接漢人,零篇斷楮,直可作兩京碑碣觀也。”著有《說文義證》、《說文系統圖》、《繆篆分韻》、《禮朴》、《晚學集》等。
8律:規定,約束。李商隱《嬌兒》詩:“抱持多反側,威怒不可律。”
9《志》:指《漢書·藝文志》。
10程邈:生卒年不詳,秦始皇時下杜(陝西西安南)人。字元岑。傳其因罪下獄,在獄無事,而增損大篆,造為“隸書”。始皇善之,出其為御史。唐李嗣真《書後品》列其隸書為上品。並評之云:“程君首創隸則,規範煥於丹青。”
11孔子《五經》:孔子所整理的五部儒家經典。即《禮》、《易》、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春秋》。漢武帝建元五年(前135年)置五經博士,始有五經之稱。
12《周官》:即《周禮》,或又稱《周官經》。儒家經典。經古文學家認為周公所作,後人有所附益;經今文學家認為成書於戰國,或以為西漢末劉歆偽造;近參以周秦銅器銘文定為戰國作品。系雜合周與戰國制度,寓以儒家政治理想,編輯而成。
13《莊子》、《韓非子》:《莊子》,亦稱《南華經》。戰國莊周撰,三十三篇。《韓非子》,戰國韓非著,二十卷,五十五篇。二書均有用“隸”字之例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:“以隸相尊,眾人役役”;《韓非子·難勢篇》:“堯教於隸屬而民不聽”。
14“卿乘篆車”:典出《周禮·春官宗伯·巾車》:“服車五乘,孤乘夏篆,卿乘夏篆,大夫乘墨車,士乘棧車,庶人乘役車。”宋史·輿服志》二:“夏篆者,篆其車而五采畫之也。夏篆者,則五采而不篆。”康氏所引,顯然有誤。
15河漢:比喻言論誇誕迂闊,不切實際。《莊子·逍遙遊》:“吾聞言於接輿,大而無當,往而不返,吾驚怖其言,猶河漢而無極也”。後指不置信,或又含忽視之意。
【譯文】
從秦篆轉變成漢隸,減省筆畫,變圓轉為方折,都是出於時代風尚的需要,是一種自然的轉變。許慎在《說文解字·序》中斥今文經學說:“儒生們競相用解釋字意來闡明經義,說秦代的隸書,是倉頡時 書體。既是父子師徒代代相傳下來的東西,又怎麼能夠隨便改動呢?”這確也是漢代當時的事實。文字自倉頡以來,雖然代代都有所省減變化,但這種變化主要還是來自時代風尚的轉變,並非是有誰故意去改變的。

吾丘衍說:“崔瑗寫的《張平子碑》,都是用的隸字法,與《說文解字》上的字不相符合,但卻可以用於治印,因為它們全都屬於漢篆的寫法。”桂馥說:“《說文解字》中沒有的字,出現在繆篆中的則難以枚舉。繆篆和隸書相通,自成一體,本來就不能用《說文解字》來限定它。因為崔瑗所寫的那種隸書和《說文解字》中所沒有的繆篆,都是今文經學家們代代相傳下來的,都是些舊字舊體,所以其展轉變化的跡象是不難發現的。《漢書·藝文志》上卻說,秦代時才有隸書,是因為當時官獄之事日益增多,為了暫時追求簡單方便而造的,主要在徒隸中間使用。而許慎《說文解字》又說隸書是程邈創造的。事實上,這兩種說法都是因為劉歆偽造古文,想貶低今文經學而編造出來的,以加重他對今文經學的羞辱。

其實,古代並無“籀、篆、隸”的稱謂,那時候僅僅叫做“文”罷了。造出這些名稱來加以抬高和貶低,實在是從劉歆開始的。況且我們從孔子的《五經》裡面,就找不出“籀、篆、隸”三字來,只有偽《周官》一書裡最多,都是從《莊子》、《韓非子》上取用來的。《周官》中還有“卿乘篆車”的字樣,也是劉歆編造出來的。就是如此,“篆、隸”的稱謂通用於二千年中,到今天已是既成的事實,不可改變了。正因其使用時間之久,而要突然地來否定它,那是很少有人相信的。我這裡可以用一個例子來證明我的觀點,今天我們所通行使用的楷書,興盛於三國、兩晉時代,但還沒有哪一個能指出它是誰創造的,那麼,由此便可以看出,文字的演變確乎是出於時代風尚的推移,而不是人為的去改變的。
error: Content is protected !!